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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在信息门户“矿业交易所”上发布有关通过电子寄售商店销售采矿设备或机械的信息

g.莫斯科
“09”2024 年 1 月

1. 要在信息门户“矿业交易所”上通过电子寄售商店发布采矿设备或机械的销售信息,需要填写一份协议,其中必须注明卖方和申请的所有详细信息(协议附录 1)。本协议和申请表的编号由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公司“Gorny Mir”的经理分配。

2. 协议模板(下载)和申请(下载)发布在网站供下载。

3. 本协议和申请表以电子形式发送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公司“Gorny Mir”,然后在电子发送之日起三天内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发送原件。

4. 在信息门户“Mining Exchange”的“寄售商店”部分中发布是免费的。

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公司“Gorny Mir”的服务付款发生在根据协议销售货物后。

5. 卖方(承诺人)保证其是所提供销售的机械和(或)设备的所有者。此外,卖方(承诺人)保证所出售的机械和(或)设备不被抵押、不被扣押、也不成为第三方索赔的对象。 卖方(承诺人)保证其拥有在所签订协议的框架内出售该技术或设备的所有必要权利。

6. 卖方(发货人)保证所售货物的质量符合申请书(附录1)中规定的特征。

7. 所售商品的所有权绕过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公司“Gorny Mir”(佣金代理),从商品所有者直接转移至最终零售买家,并在所有者和零售商之间签订该产品的购买和销售协议。买方。

8、自寄售店电子平台发布信息起至购买结束,卖方(委托人)对货物的安全、灭失、损坏的风险负责。指定商品的销售协议,或在门户上发布信息的期限结束。

9. 每份协议可附有多个申请表(附录 1)。

为每个产品项目填写单独的申请表。

如果需要发布其他信息,请联系我们的经理编辑并批准文本。

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公司“Gorny Mir”团队祝您交易成功!